江孔燧(1572-1647),字心一,号湛如,明朝政治人物,出生于山东兖州府沂州沂水县东里镇东里西村。江孔燧出身于官宦世家,其父江为封四品中宪大夫,母亲王氏为诰封太恭人。江孔燧自幼孝顺,温清必亲,视弟如子,无偏爱。18岁时考中秀才,39岁中举,52岁成为进士,先后担任湖广行省德安府推官、吏部验封司主事、陕西司主事等职务。崇祯九年(1636年),江孔燧升任户部广东司员外郎,次年升任户部江西司郎中。崇祯十一年(1638年),他任山西省分守冀南道副使,崇祯十四年(1641年)晋升为湖广扶夷兵备道参政。崇祯十五年(1642年),江孔燧65岁,任河南省按察使(正三品)。
崇祯十七年(1644年),李自成起义爆发,江孔燧为避乱而回家隐居。清顺治四年(1647年)三月,江孔燧去世,享年70岁,葬于村里的凤凰山前祖。当时,通政使司右通政高有闻为他撰写了《墓志铭》,镌刻于墓碑上。
人物介绍
生平经历
活动于明朝末年,官至河南按察使。江孔燧出身于官宦之家,其父是诰封四品中宪大夫,其母王氏为诰封“太恭人”。江孔燧18岁考中秀才,39岁中举人,52岁会试考取贡士、殿试考取三甲第204名进士。获“两榜出身”后,先做湖广行省德安府推官(七品),又做吏部验封司主事(六品)和陕西司主事。崇祯九年(公元1636年)八月升任户部广东司员外郎(从五品),九月升户部江西司郎中(正五品),十一月又升任四川省重庆府知府(正四品)。崇祯十一年(公元1638年)任山西省分守冀南道副使(正四品),崇祯十四年(公元1641年)升湖广扶夷兵备道参政(从三品),崇祯十五年(公元1642年)65岁任任河南省按察使(正三品)。不久,他为避李自成起义的兵变而回家隐居,于清顺治四年(公元1647年)三月去世,终年70岁,葬于本村凤凰山前祖茔。当朝通政使司右通政(四品)高有闻为他撰写的《墓志铭》镌于墓碑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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